視聽器材預約服務時間
週一至週五 上午 9:00 – 中午 12:45
下午 2:15 – 下午 5:15
- 僅中大教職員可借用視聽器材並在大學校園內作教學和研究之使用。
- 視聽器材借用表格必須連同教務處註冊及考試組(RES)所發出的教室/演講廳預約批文副本及相關活動海報,在不少於三個工作天前一併提交申請。如屬特別教學安排,請附上有關證明文件。
- 所有視聽器材的最長借用期限為兩個工作日。
- 用戶須親自到康本國際學術園(YIA) 606室之視聽器材借用服務櫃台領取及歸還器材,並必須於到期日或之前歸還。
- 用戶在離開視聽器材借用服務櫃台前應檢查視聽器材的情況。用戶需對借出的視聽器材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壞負責。
- 在沒有預先通知及准許下逾期歸還者,有可能得到相應處罰。
- 借用無線咪須自備電池。
- 所有申請均以視聽服務組(AVSU)之最終批核為準。視聽服務組(AVSU)保留對上述使用指南及規則進行任何修改的權利。